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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郑州市荥阳市总医院招聘基层医疗单位人员1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09:3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医院简介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专业设置齐全、设施设备先进,立足天中,辐射豫南,综合实力雄厚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河南大学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黄淮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是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国家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级创伤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全市疑难重症诊治指导中心、全市首个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等。2020年度艾力彼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地市级医院排名第140名,2020年度全省三级医院基于DRG绩效分析报告综合能力全省排名第三(含省级医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表彰为“全国保障医疗安全示范医院”。

  二、招聘计划、范围、对象及形式

  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本科生59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要求年龄26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持有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者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驻马店市市直医院在职在编人员,三支一扶专项计划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卫生系统“51111”工程人员、“369人才工程”人员、订单定向生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zmdwsj.gov.cn),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zmdszxyy.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报名现场严格按照此次招聘制定的疫情防控流程执行)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和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有执业证、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执业证、规培证和规培成绩合格相关证明,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人事科备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 10月11日。

  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健康路驻马店市中心医院行政办公区8号楼2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396-2726211

  (二)报名资格初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提出初审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与考核

  (一)实践技能测试

  为了更好的了解考生在校期间专业基础知识、政治思想水平、创新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执行力等情况,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入相对应的科室进行为期15天的临床实践,由所在科室指定带教老师对考生在实践期的综合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实践结束后由医院组织各科带教老师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定总结,并由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及主管业务科室对考生进行打分,三项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实践技能得分。实践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参加临床实践测试满15天者,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未满15天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

  参加实践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二)面试

  面试从自我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评。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考官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面试时,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或因有人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三)总成绩

  总成绩=实践技能测试得分×50%+面试成绩×50%。

  总分按各岗位进行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在此次招聘的信息公布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

  (三)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中心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卫健体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0396----2726211

  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0396----272643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医院简介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专业设置齐全、设施设备先进,立足天中,辐射豫南,综合实力雄厚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河南大学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黄淮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是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国家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级创伤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全市疑难重症诊治指导中心、全市首个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等。2020年度艾力彼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地市级医院排名第140名,2020年度全省三级医院基于DRG绩效分析报告综合能力全省排名第三(含省级医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表彰为“全国保障医疗安全示范医院”。

  二、招聘计划、范围、对象及形式

  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本科生59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要求年龄26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持有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者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驻马店市市直医院在职在编人员,三支一扶专项计划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卫生系统“51111”工程人员、“369人才工程”人员、订单定向生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zmdwsj.gov.cn),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zmdszxyy.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报名现场严格按照此次招聘制定的疫情防控流程执行)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和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有执业证、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执业证、规培证和规培成绩合格相关证明,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人事科备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 10月11日。

  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健康路驻马店市中心医院行政办公区8号楼2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396-2726211

  (二)报名资格初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提出初审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与考核

  (一)实践技能测试

  为了更好的了解考生在校期间专业基础知识、政治思想水平、创新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执行力等情况,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入相对应的科室进行为期15天的临床实践,由所在科室指定带教老师对考生在实践期的综合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实践结束后由医院组织各科带教老师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定总结,并由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及主管业务科室对考生进行打分,三项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实践技能得分。实践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参加临床实践测试满15天者,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未满15天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

  参加实践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二)面试

  面试从自我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评。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考官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面试时,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或因有人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三)总成绩

  总成绩=实践技能测试得分×50%+面试成绩×50%。

  总分按各岗位进行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在此次招聘的信息公布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

  (三)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中心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卫健体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0396----2726211

  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0396----272643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需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医院简介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专业设置齐全、设施设备先进,立足天中,辐射豫南,综合实力雄厚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郑州大学医学院和新乡医学院的教学医院,河南大学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黄淮学院直属附属医院。是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国家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级创伤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全市疑难重症诊治指导中心、全市首个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等。2020年度艾力彼中国医院竞争力排行榜地市级医院排名第140名,2020年度全省三级医院基于DRG绩效分析报告综合能力全省排名第三(含省级医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表彰为“全国保障医疗安全示范医院”。

  二、招聘计划、范围、对象及形式

  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本科生59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要求年龄26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持有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者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驻马店市市直医院在职在编人员,三支一扶专项计划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卫生系统“51111”工程人员、“369人才工程”人员、订单定向生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zmdwsj.gov.cn),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zmdszxyy.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报名现场严格按照此次招聘制定的疫情防控流程执行)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由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打印)、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和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有执业证、规培证或规培成绩合格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执业证、规培证和规培成绩合格相关证明,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人事科备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 10月11日。

  报名地点:驻马店市健康路驻马店市中心医院行政办公区8号楼2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396-2726211

  (二)报名资格初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提出初审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与考核

  (一)实践技能测试

  为了更好的了解考生在校期间专业基础知识、政治思想水平、创新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执行力等情况,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入相对应的科室进行为期15天的临床实践,由所在科室指定带教老师对考生在实践期的综合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实践结束后由医院组织各科带教老师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定总结,并由带教老师、科室负责人及主管业务科室对考生进行打分,三项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实践技能得分。实践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参加临床实践测试满15天者,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未满15天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

  参加实践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二)面试

  面试从自我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考评。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3:1.达不到3:1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考官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面试时,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或因有人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三)总成绩

  总成绩=实践技能测试得分×50%+面试成绩×50%。

  总分按各岗位进行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在此次招聘的信息公布官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

  (三)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中心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卫健体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0396----2726211

  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0396----2726435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充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努力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问题,积极发挥乡镇卫生院职能,荥阳市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5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学(西医)36人,中医类(中西医结合)11人,康复医学2人,西药学5人,中药学5人,护理46人,医学影像15人,医学检验8人,公共卫生8人,口腔5人、财务会计9人。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卫生专业资格证);

  2.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参加我市2021年3月校医公开招聘被录用但未到岗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免笔试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2.获得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者;

  3.自愿申请到南部山区(刘河、崔庙、环翠峪)工作,并签订服务3年以上承诺书者;(附件5)

  4.截止2021年6月30日,在我市乡镇卫生院累计工作5年及以上,现仍在工作岗位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按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计算;也可参加笔试,按实际成绩计算。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 8:00— 2021年10月17日17:30.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7734800187

  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点击本公告下方的“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 上传材料(均需上传原件)

  (1)高校毕业生: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卫生专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没有学位证,可不上传)、卫生专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符合免笔试条件第4项的人员还需出具现任职单位5年及以上工作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4.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申请报名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7:30)之前,上传资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若不按要求重新填报,造成的后果由申请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7:30))。

  5.网上缴费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自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1年10月19日17:00前,考生登陆原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打印《荥阳市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现场提交,请考生务必按时打印。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6.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1日9:00 至2021年10月24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

  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应完整清晰,内容不得改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7.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现场填写《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面试资格确认时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环节。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荥阳市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格式打印2份);

  (4)毕业证、学位证、卫生专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

  (5)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上交《荥阳市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请自行下载打印。

  (7)在职者还需提供在职证明(附件4)。

  8.咨询电话:

  0371—6025206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71—64651126(市卫健委人事科)

  9.报名注意事项

  (1)若笔试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

  (2)招聘岗位中如有空缺,招聘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招聘计划中。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行笔试(免笔试除外)。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笔试方式为机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与拟招聘岗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招聘岗位面试比例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

  (2)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因个人原因或被取消递补资格的,不再进行面试环节的递补。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步环节。

  (3)面试的时间、地点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 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拟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政策办理相关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职工作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员额制管理。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荥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见官网)

  八、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及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荥阳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1—66125853(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派驻组)

  0371—66125867(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派驻组)

  报名入口:xy2021.campustest.cn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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